职称评审条件

石家庄职称申报  >   评审条件频道
职称 主页

2024年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:供热工程专业评审工程师

河【hé】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【yè】高级工程师职称申【shēn】报评审标准条件【jiàn】 评审标【biāo】准:以习【xí】近平新【xīn】时代【dài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【lǐng】悟“两【liǎng】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【yì】,树【shù】 ………

职称证

河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

评审标【biāo】准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【zhōng】国特色【sè】社会主义【yì】思想为【wéi】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【gè】确立【lì】”的决定性意义,树【shù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【dìng】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【zuò】到【dào】“两个维【wéi】护”,应系统掌握专业【yè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知识,具有【yǒu】跟踪本业科技发展前沿【yán】水平的能力,熟练运用本专【zhuān】业技术标【biāo】准和规【guī】程【chéng】,在相关领【lǐng】域【yù】取得【dé】重要【yào】成果。长期在本【běn】专业一线工作,工作业绩【jì】突出,能够【gòu】独立主持和【hé】建设【shè】重【chóng】大工程项目,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【wèn】题,取得了【le】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【yì】。在指【zhǐ】导、培养中青【qīng】年学术技术骨【gǔ】干方面发挥【huī】重要作用【yòng】,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。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条件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深【shēn】入学习【xí】贯彻习【xí】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【huì】主义思想,遵守【shǒu】中华【huá】人民共和【hé】国【guó】宪法和法律法规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四)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。

(五)具备博士【shì】学位【wèi】,取得【dé】工程师职【zhí】称后,从【cóng】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;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【shì】学位,或大【dà】学【xué】本【běn】科学历,或学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【cóng】事本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5年。技工院校毕业生按【àn】国家【jiā】和【hé】省有【yǒu】关规定申报。

三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【kē】研项目完成【chéng】人承担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1项市(厅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上;承担国家、省(部)级【jí】标准、规【guī】范和规程1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经过专家【jiā】评审【shěn】和成果验收。完成省(部)级【jí】城乡规划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完成市(厅【tīng】)级城【chéng】乡规【guī】划科【kē】研项目3项以上,或作为主【zhǔ】要完成【chéng】人完成国家【jiā】、省(部)级标准、规范和【hé】规程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【yè】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,并通【tōng】过省【shěng】(部)级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主持编制完【wán】成跨市域城【chéng】镇体系规划、(地级)的区【qū】域规划、20万人口以上的城【chéng】市总【zǒng】体规划2项以上,主持编【biān】制【zhì】完成20万人口以下城【chéng】市总体规划【huá】3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规模与之相【xiàng】当【dāng】的【de】单独编制的【de】县域城镇体系【xì】规划、开发区、园区总体规划【huá】。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完成【chéng】人参加编制完【wán】成跨【kuà】市域的城镇体系规划1项【xiàng】、20万人【rén】口【kǒu】以【yǐ】上的城市【shì】总体【tǐ】规划3项以上【shàng】;参加【jiā】编制完成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下【xià】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【yǐ】上,或规【guī】模与之相当【dāng】的单独编制的县域城镇【zhèn】体系规划、开发区、园【yuán】区总【zǒng】体规划。或【huò】作为【wéi】主要完成人参加编制完成跨市域(地级)以上的区【qū】域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3项以上、20万人【rén】口【kǒu】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2项以上。

4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主持编制完成【chéng】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【jì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或详【xiáng】细城市设【shè】计1项以上;20万人口以下总体【tǐ】城市设计3项以上或详细城市设计2项以上。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作【zuò】为主要【yào】完【wán】成人编制【zhì】完成【chéng】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3以【yǐ】上项或详【xiáng】细城市设计【jì】2项以上;20万人口以下总体城市设计4项以【yǐ】上或详细城市设计3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。

5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【jì】术负责人组织或主持【chí】完成省级【jí】及以上风【fēng】景名胜【shèng】区【qū】、自然【rán】保护【hù】区【qū】、旅游区、文物【wù】古迹历史街区或历史【shǐ】文化名城(名【míng】镇、名村)专【zhuān】项规划3项以上,或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公用共【gòng】设施、城市交【jiāo】通、公共管理和【hé】服务设施规划3项,100公顷【qǐng】以上的风景园【yuán】林【lín】规【guī】划1项以上,或其他【tā】专项规划5项以上。

作为【wéi】项目【mù】主【zhǔ】要完成【chéng】人【rén】参【cān】加编制完成省【shěng】级以上风景区、自然保护区、旅游区、历史街【jiē】区【qū】和历史文化名城(名镇、名村【cūn】)专项规划3项以上;或20万人口以上城市公用设施、城市交通【tōng】、公【gōng】共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和服务设施【shī】规划【huá】5项以【yǐ】上,100公顷【qǐng】以上【shàng】的风景园林规划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其他专项规【guī】划6项以上。作为专业负【fù】责人组织【zhī】或主持完成规模20万人口以下城市或镇【zhèn】县城【chéng】总体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或县域【yù】城镇体系规划【huá】3项以上,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【fā】区【qū】、园区总【zǒng】体规划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【rén】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组织或【huò】主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5平方公里用【yòng】地以上控制【zhì】性详细规划3项【xiàng】以上,经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政府批准;或【huò】10公顷以上的建设工程【chéng】项【xiàng】目修建性【xìng】详细规【guī】划5项以上【shàng】(含居住小【xiǎo】区规划、片区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和街区环【huán】境景观规划、工业用【yòng】地规划等),并经过部门审【shěn】定通过【guò】。项目主管行政部门【mén】组织评【píng】审通过。

7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【huò】相近【jìn】专业执业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【qiě】注册在本申报【bào】单位。

(二)从事建筑【zhù】工程(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设计【jì】、建筑施工、工程监【jiān】理或项目管理、岩土工程、安装工【gōng】程、装饰装修)工作的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【xiàng】目完成人完成国家【jiā】级【jí】科研项目,或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上,或省(部)级科研项目1项和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【qǐ】草【cǎo】人编制完成行业或地【dì】方标准2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省(部【bù】)级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批【pī】准实施。

3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主要技术负责【zé】人推广【guǎng】应用新产品、新结构、新技术、新工艺3项以上,并【bìng】通过省【shěng】级以【yǐ】上专业主管部门验收【shōu】认【rèn】可。

4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【zhuān】业(一级【jí】)执业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【qiě】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5.从事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设计、建筑施工、岩土工程【chéng】、安装【zhuāng】工程、装【zhuāng】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,按专业分别具备以下【xià】条件中【zhōng】的一条:

①建筑设计:作为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(专【zhuān】业)负责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3项【xiàng】大型【xíng】工程项目或4项中【zhōng】型以上工程项目【mù】的设计;

②建筑施工【gōng】、监理及项目管【guǎn】理:作为项目经理(总监理工程师、项目经理):作【zuò】为项目经理或技术(专业【yè】)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以上【shàng】一级【jí】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2项以【yǐ】上二级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项目的施工【gōng】;

③岩土工【gōng】程(岩【yán】土勘察、设【shè】计、测试、治理,水文地质勘察,建设项目水【shuǐ】资源论证,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地质灾【zāi】害治理工程勘察、设计【jì】和【hé】施工,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【huán】境地质调【diào】查【chá】等):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【mù】主【zhǔ】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【jì】术(专业)负【fù】责人完成3项大型或【huò】4项中【zhōng】型工程;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

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④安装工程(管道、钢结构、工业设备、起重运输、工【gōng】业电气仪表【biǎo】等):作为项目经理或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(专业)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【chéng】1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一【yī】级机电安装大型工程或2项以【yǐ】上二级机电【diàn】安装中型【xíng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项目的施工;

⑤装饰【shì】装修:作为项目【mù】经理或技术【shù】(专业)负责人主持完【wán】成2项一级【jí】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或3项以上二级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项【xiàng】目装饰装修【xiū】的设计和施工【gōng】。

(三)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建设工程【chéng】管理【lǐ】(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、招标代理、工程测【cè】量【liàng】、质【zhì】量检测【cè】、工程造价管理【lǐ】)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【xià】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级科研项目,或省(部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省(部)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1项以上【shàng】和市(厅)级【jí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并通【tōng】过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组织的鉴定【dìng】或【huò】验收【shōu】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【rén】编制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【bìng】通过省【shěng】(部)级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【bù】门批准【zhǔn】实施。

3.作为主要技术负责【zé】人推广【guǎng】应用新产品、新结构、新技术、新工艺3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级【jí】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验收【shōu】认可;

4.依法取得国家【jiā】相关【guān】专业或相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(一级)执业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注【zhù】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。

5.从【cóng】事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、招标代理等工【gōng】作的工程技术【shù】人员: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负责人【rén】完【wán】成5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或市政公用工程建【jiàn】设【shè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,或10项以上二、三级【jí】房屋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工程或【huò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【dū】、安全监督、咨询、招投标等工作;从事【shì】工程监理、项目管理工作的工程【chéng】技术人员【yuán】:作为工程负责人或【huò】专业负责人【rén】完成【chéng】2项以上一级【jí】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,或3项以上二【èr】、三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市政【zhèng】公用【yòng】工程建设工程【chéng】的【de】监理【lǐ】、项【xiàng】目管理工作。

6.从事【shì】工程测【cè】量、质量【liàng】检测(监测【cè】)的【de】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,作为专业技【jì】术负责【zé】人完成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【yòng】工程【chéng】建设工【gōng】程项目【mù】5项以【yǐ】上,或二、三级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【chéng】项目8项【xiàng】以上的工程测量【liàng】、质量检测(监测)工作。

7.从【cóng】事建设工程造价的【de】编制【zhì】与审【shěn】查【chá】、建设【shè】工程造价计价【jià】依据和计【jì】价标准(规范、规【guī】程、规则)的编制与审查【chá】工作的【de】工程造价【jià】技【jì】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①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,承【chéng】担过一【yī】类建筑工程建设【shè】项目【mù】3项以上,或二、三类【lèi】建筑工【gōng】程建设项【xiàng】目5项以【yǐ】上的工程造价确定的编制和审查【chá】;

②作为编制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或作【zuò】为专业技术人员,主持或参加【jiā】过全国统一【yī】、省(区、市)、行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及国【guó】家或地方计价【jià】标准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)的【de】编【biān】制(审【shěn】查)和管理(以工程造价计价依【yī】据【jù】和国家或【huò】地方计价标准发布的名单为【wéi】准);

③作为技【jì】术负责人或【huò】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员,主持并负责编审本地区新技术【shù】、新工艺、新产品3项以上补【bǔ】充计价【jià】依据并发【fā】布执行【háng】。

(四【sì】)从事公用【yòng】事【shì】业(给排水、燃气、供热、污水和垃圾处理)工程【chéng】的科【kē】研、规划、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、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等工作的工程【chéng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,具【jù】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研项目【mù】完成【chéng】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,或完成省(部)级科研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或省(部)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目1项和市【shì】(厅)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组【zǔ】织的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【shōu】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【rén】编制【zhì】完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方【fāng】标【biāo】准2项,并通【tōng】过省(部)级【jí】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【chéng】3项大型或4项中型以上,或作【zuò】为专业【yè】负【fù】责人完成4项【xiàng】大【dà】型或【huò】5项中型以上【shàng】工【gōng】程项目的【de】规划【huá】设计或施【shī】工管理工作。

4.担任公用事业【yè】生产运营大【dà】型企【qǐ】业生产技术负责人工作5年以上或【huò】从事本专业生产技术连续工作10年以上,或在中小型【xíng】企业担【dān】任生产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7年【nián】以上或从事本专业生产【chǎn】技术连续【xù】工【gōng】作10年以【yǐ】上,无【wú】重大责【zé】任事故【gù】(包括质量、安全、设备)。

5.依法取【qǔ】得国【guó】家相关专业或【huò】相近【jìn】专业(一级【jí】)执业资格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【bào】单位。

(五)从事【shì】市政工程(道路、桥梁、交通【tōng】与照明)科研、规划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、施【shī】工、管理等工作【zuò】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【bèi】下列【liè】条【tiáo】件中【zhōng】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目,或完成省(部)级科研项目2项以\上,或省(部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1项和市(厅)级【jí】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业【yè】务【wù】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【bù】门组织【zhī】的鉴定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【qǐ】草人【rén】编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准2项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批【pī】准实【shí】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【lù】交通规【guī】划;或交通工程设计3项以上划。

4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项【xiàng】目主【zhǔ】要负责人【rén】或技术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2项以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型城市道路工程建【jiàn】设【shè】项目的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、施工,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完成4项以上中型以【yǐ】上桥梁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。

5.作为项【xiàng】目主要负责人或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完成城市【shì】道路、桥梁、照【zhào】明养护管【guǎn】理6项以上的独【dú】立维护工程,且在养护管理【lǐ】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【nián】以上,负责的设施完好,未出【chū】现【xiàn】安全事故。

6.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【yè】或【huò】相近专业(一级【jí】)执业资格证书【shū】,且注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(六)从事【shì】风景园【yuán】林科研、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养【yǎng】护【hù】管理工作的【de】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【wán】成国家级科研项目,或完成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1项【xiàng】和【hé】市(厅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【tōng】过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的鉴定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【wéi】主【zhǔ】要起【qǐ】草人编制完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【xiàng】,并通【tōng】过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【jì】术负责人完成国家【jiā】级风景名胜区规【guī】划1项以上,或省、市级风【fēng】景名胜区规【guī】划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城市绿地系统【tǒng】规划【huá】3项,或风景园【yuán】林【lín】规划3项以【yǐ】上,并已经实施。

4.主持完成2项以上【shàng】大型或3项以上中【zhōng】型或5项以【yǐ】上小型【xíng】风【fēng】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。

5.作【zuò】为项目【mù】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大型2项以上或中型【xíng】3项以上或小型【xíng】5项以上【shàng】风景园林【lín】工程项目【mù】的【de】施工,工程经验收合格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负【fù】责人或技术负【fù】责人从【cóng】事城【chéng】市绿【lǜ】地养护管理10年以上,养护工【gōng】程连续3年以【yǐ】上被评为【wéi】优秀【xiù】等级,或荣【róng】获省级以【yǐ】上行业评优称号。

7.作为管理【lǐ】工作主要负【fù】责人所承担的工【gōng】作获省级以上业【yè】务表彰、奖励【lì】、命【mìng】名。

8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【guó】家相关专业或【huò】相近专【zhuān】业(一级)执业资格证书【shū】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【dān】位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:

(一)获【huò】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学技术奖,或者【zhě】获【huò】国【guó】家授权【quán】评奖的行业协会、学会设立的科【kē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【sān】等奖2项以【yǐ】上。

(二)获省(部【bù】)级优秀规【guī】划、勘察、设计二等【děng】奖1项以上或【huò】三等奖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获【huò】市(厅)级【jí】优秀规划、勘察、设计一等奖【jiǎng】1项以上或【huò】二等【děng】奖2项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。获省(部)级建筑业、房地【dì】产业【yè】行业奖项1项以上,或者获市(厅)级建筑业、房地【dì】产业行【háng】业奖【jiǎng】项2项【xiàng】以上。

(三)参与主持省级重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、工程项目的研发、规划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安装、监理、生产等技【jì】术工作3项以上,取得显著经【jīng】济和【hé】社会效益,并得【dé】到【dào】省级以上业务【wù】主管部【bù】门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(附【fù】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【shōu】材料)。

(四)参【cān】与【yǔ】主持省【shěng】(部)级的【de】新技术、新材【cái】料、新产品【pǐn】、新工【gōng】艺的开【kāi】发、设计、引进、实验、示范等技【jì】术工作3项以上,已投入生产,可比性【xìng】技【jì】术经【jīng】济指标处于国内较【jiào】高水平,并得到省级以上【shàng】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的鉴定或验收【shōu】(附【fù】鉴【jiàn】定【dìng】或验收材料)。

(五)获得本【běn】专业或相近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,或者作为第一发【fā】明人获得本专业实用【yòng】新型专利3项【xiàng】以上,转化【huà】实【shí】施后【hòu】取【qǔ】得显【xiǎn】著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和社会效益(以【yǐ】专利【lì】证书、转让【ràng】协议和转化效益证明为准)。

(六【liù】)参与完成省【shěng】级以上重点项目【mù】技术报告(项目【mù】立项报告、可行【háng】性分析报告、科学【xué】实验报告、研究设【shè】计报【bào】告、技术论证报告等)3篇【piān】以上,具有较【jiào】高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水平,技术论证有深度【dù】,调研、设计、测试【shì】数【shù】据齐全、准确【què】,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的【de】论证并实施【shī】。

(七)作为第一起草【cǎo】人,主持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地方标准(含省【shěng】级【jí】工法)或【huò】地方性法规(含【hán】规章、规范性文件)1项以上;作为主【zhǔ】要起草人,编制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准(含【hán】省级工【gōng】法)或地方性法规(含规章、规范性文【wén】件)2项以上,并【bìng】正式公布实施【shī】,用于【yú】生产【chǎn】实践。

(八)独立或作为主要编【biān】著【zhe】者(前3名)公开出版本【běn】专业著作【zuò】;或独【dú】立【lì】或【huò】作为第一作者、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【xué】术【shù】期刊发【fā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。

(九)基【jī】层专业技术人员主持【chí】完成【chéng】大型【xíng】工程项目1项或中型工【gōng】程项目2项,或【huò】者参与完成大型工程【chéng】项目2项以【yǐ】上或【huò】中型工【gōng】程项目【mù】3项以【yǐ】上,其项【xiàng】目通过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验收(附验收材料【liào】)。

五、破格条件

对业绩【jì】突出,做出重【chóng】要贡献的工程师,不具【jù】备规定学历学【xué】位,符【fú】合现任职称规【guī】定年【nián】限【xiàn】要求,由2名【míng】以上具备正高级【jí】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,或【huò】具备【bèi】规定【dìng】学历学位,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,具备下列【liè】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三条,可【kě】破格申报:

(一)获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(限前5名)。

(二)参【cān】与主持推广新技术、新工艺和科技成果【guǒ】转化等方面【miàn】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取得重大经济【jì】效益和【hé】社会效益,处【chù】于本行业领先水平,或参与【yǔ】主持完【wán】成省(部)级2项以上或市【shì】(厅【tīng】)级工程【chéng】项目4项以上【shàng】,取得显著【zhe】的经济【jì】效益,并通【tōng】过省【shěng】级权威部【bù】门鉴定,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水【shuǐ】平。

(三)作为【wéi】第一起草人,主持完成行业或地【dì】方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【fāng】性【xìng】法规(含规章、规范性【xìng】文件)2项以上;作为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起【qǐ】草人(限前【qián】3名),编制【zhì】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准(含省【shěng】级工法【fǎ】)或【huò】地方【fāng】性法规【guī】(含规【guī】章【zhāng】、规范性文件)3项【xiàng】以上;作为主要【yào】编著者,在核【hé】心期刊发【fā】表具有本专业较【jiào】高学术【shù】水平论文3篇以上,或在学术期【qī】刊发表本【běn】专业论文5篇以【yǐ】上,其【qí】中核心期刊2篇【piān】,或【huò】出版【bǎn】本专业学【xué】术著作1部(独著10万字以上【shàng】,合著20万字以上【shàng】其中独立完【wán】成10万字);或担任国家标准【zhǔn】设计图集【jí】的主要设计者,或国家级工法【fǎ】的主要编写【xiě】者,或国家【jiā】级建设【shè】工程定额【é】的主【zhǔ】要编制者,或【huò】国家级【jí】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要参与者。

(四)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。

六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)省(部)级【jí】: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、自治区、直【zhí】辖市;部是指国务院【yuàn】的部【bù】、委、总局等。市(厅)级:市【shì】是指设区市,厅是【shì】指省【shěng】政府的厅、局【jú】、委、办【bàn】等【děng】。

(三【sān】)年【nián】度【dù】考核:对具【jù】备博【bó】士学【xué】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【cóng】事本专业【yè】技术工作满2年【nián】的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【zhǎng】握【wò】;对具备硕士学【xué】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或大【dà】学本科【kē】学【xué】历,或学士学【xué】位,取得【dé】工程【chéng】师【shī】职称后,从事本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累【lèi】计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【wò】。

(四)技工院校中【zhōng】级工【gōng】班、高级【jí】工班、预备技师【shī】(技【jì】师)班毕业,可分别按照中专、大专【zhuān】、本科学历申【shēn】报相应系【xì】列职【zhí】称。

(五)学【xué】历是指教【jiāo】育部承认的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或相近专【zhuān】业的学历。取得不【bú】同专业【yè】学历(学位),但其中一个专【zhuān】业学历【lì】(学位)为【wéi】建筑工程类【lèi】相关专业【yè】或【huò】相近【jìn】专业的,其学历【lì】(学位)可按取得的【de】最【zuì】高【gāo】学历(学【xué】位)认定。

(六)对长期坚守基层一线且从【cóng】事建【jiàn】筑工程专业【yè】技术技能工作的民营【yíng】企【qǐ】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【néng】人才,侧重评【píng】价其技术经历【lì】和实际工作业绩,视【shì】情况【kuàng】适【shì】当放宽学历要求。

(七)科【kē】学技术【shù】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、行【háng】业主管【guǎn】部门或被授权的【de】行业学(协)会举【jǔ】办的【de】各种专业【yè】评【píng】奖【jiǎng】,及省职改办认定【dìng】的其他市(厅【tīng】)级奖励,是对专业技术人员【yuán】在科学【xué】研【yán】究成果【guǒ】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。奖励的【de】级【jí】别分为国家级、省【shěng】部级和市(厅)级。

(八)本专业奖项为:国家级奖项指【zhǐ】国【guó】家科学【xué】技术【shù】奖(5个【gè】子项【xiàng】);省级奖项指省科学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奖(5个【gè】子项);部级【jí】奖项【xiàng】指国【guó】家部委【wěi】及国家级有关行业学(协)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【lì】;市级奖项指市科学【xué】技术奖【jiǎng】;厅【tīng】级奖是指省直厅局或省级有【yǒu】关行业学(协)会【huì】颁发的本专业奖励。上述奖项【xiàng】以奖励证书为准,其中【zhōng】规划、勘【kān】察、设计类等奖项,限额定人【rén】员;施【shī】工、监理类等【děng】奖项,每【měi】项目主专业限2人,其它【tā】专业限1人。

(九)获【huò】得优质工程等【děng】类【lèi】型【xíng】奖的认定【dìng】:以公布的获奖项目、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名单为准,主要获【huò】奖人【rén】员是【shì】指项目【mù】经理(含专业(土建、水暖、电器)工长【zhǎng】各【gè】1名)、总监理工【gōng】程师【shī】(含总【zǒng】监代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)、项目技术负责人,且有符合规定的佐证材料(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员和【hé】过程及竣工验收【shōu】签【qiān】字资料等【děng】)。严禁同【tóng】一【yī】获奖材料重复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。

(十【shí】)项目分类,参照有【yǒu】关行业技术【shù】标准、规范和规程【chéng】确定,大【dà】、中、小【xiǎo】型工程【chéng】项目,是【shì】按国家【jiā】工程设计资【zī】质标【biāo】准执行;一、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【gōng】用工程项目,是按国【guó】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;一、二【èr】、三类建筑工程项【xiàng】目,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【chéng】计【jì】价依【yī】据规定执行。

(十一)工【gōng】程建设标准【zhǔn】:指对【duì】建设活【huó】动【dòng】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【de】规则、导则或【huò】特定的【de】文件【jiàn】,该文件经【jīng】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构批准。层级是【shì】:国家【jiā】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、行【háng】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【zhǔn】和团体标【biāo】准、企业【yè】标准;其中国【guó】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(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)为政府标准【zhǔn】;团体标准、企业【yè】标【biāo】准为社【shè】会标准。

(十二)工法是指【zhǐ】以【yǐ】工程为对象,工艺为核心,运用系统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的原理【lǐ】,把【bǎ】先【xiān】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结【jié】合起【qǐ】来【lái】,经【jīng】过工程实践形【xíng】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。它【tā】必须【xū】具有先进、适用和【hé】保证工程【chéng】质量与【yǔ】安全、环保、提【tí】高施工效率、降低工【gōng】程成本【běn】等特点。工【gōng】法是【shì】企【qǐ】业标准的重要组【zǔ】成部分,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【yī】项重【chóng】要内容,是【shì】企业技术水平和【hé】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。工法【fǎ】分为国家级(一级)、省(部)级(二级)和企业级(三级【jí】)三【sān】个等【děng】级。企业经过工程实践【jiàn】形【xíng】成【chéng】的工法,其关键【jiàn】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【huò】国际先进水平、有显著【zhe】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【jí】工法;其关键技【jì】术达到省【shěng】(部)先进水平【píng】、有较【jiào】好经【jīng】济效益或社【shè】会效益的为省(部)级工【gōng】法;其关键技术达到本【běn】企业先进水平【píng】、有一定经济效益【yì】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【gōng】法。

(十三)主持【chí】、项目负责人(含【hán】设计总负责人【rén】、施工总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、课题总负责人)是指负责该项【xiàng】目的全面【miàn】工作,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,编写工作大纲,组【zǔ】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【rèn】务和解决关键技【jì】术问题及【jí】疑难问题,协【xié】调各专业工【gōng】作,确定总【zǒng】进【jìn】度【dù】计划,并【bìng】在项目中承担主要【yào】工作,撰【zhuàn】写成果总报告【gào】的人员【yuán】,一般为项目第1名。参【cān】与主持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【xiàng】目前【qián】3人,指【zhǐ】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总工【gōng】作量【liàng】的70%及以上,相【xiàng】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:总结、单位证明、项目实【shí】施过【guò】程中有本【běn】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。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【yào】工作或【huò】关键工作【zuò】,或解【jiě】决【jué】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【yuán】,或【huò】分支专业技术负【fù】责人,一般为【wéi】项目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的前5名,对于大型项目为【wéi】前7名。

(十四)主【zhǔ】要完成人:指科技成果的主【zhǔ】要贡献者(该【gāi】项科技成果自始至【zhì】终从策【cè】划、研【yán】发【fā】、试验全程参【cān】加)。一般【bān】9-21人,较【jiào】大综【zōng】合【hé】性科技成果一【yī】般不超过5人。

(十五)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员是指【zhǐ】标准、规程、技术规范【fàn】、法规等的主要创作【zuò】(编【biān】写)人【rén】和单位。一般不超过5人,重【chóng】大综合性【xìng】基础【chǔ】标准不超过7人,以【yǐ】出【chū】版物所列人员【yuán】名单为准。

(十六)成果推【tuī】广转化取【qǔ】得重大经济效【xiào】益,指在技【jì】术发明、创新、改造、专【zhuān】利、推【tuī】广、应用中【zhōng】,取得的经济效益连【lián】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【zǒng】额(400万元以上)30%以上。成【chéng】果推广转【zhuǎn】化取得【dé】较大经济效【xiào】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造【zào】、专【zhuān】利【lì】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得的经【jīng】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【yè】利税总【zǒng】额(400万元以【yǐ】上)20%以上。成果推广转化取得【dé】良好经济效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【gǎi】造、专【zhuān】利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得的经【jīng】济效益【yì】连续【xù】两【liǎng】年占该企业【yè】利【lì】税总额(400万元以【yǐ】上)10%以上。

(十七)公【gōng】开出【chū】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,是指作者【zhě】在某一学【xué】科领域【yù】内从事【shì】多年【nián】系统深【shēn】入的研究,撰写的在理【lǐ】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【shàng】有【yǒu】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【chéng】果【guǒ】,不包括编【biān】著和译著。公开出【chū】版的学术【shù】期刊【kān】是指经新闻出版【bǎn】部门批【pī】准,在我国境内出【chū】版的具有ISSN刊号【hào】和CN刊号的【de】正式学【xué】术期【qī】刊。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【shù】据【jù】库、中文核心【xīn】期【qī】刊要目总览【lǎn】、中国科技论【lùn】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期刊。论文应【yīng】通过【guò】“万方数据资源【yuán】系【xì】统、清华同方中国知网、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”等【děng】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【xī】的检索,不含增刊、特【tè】刊、专刊、专辑、论【lùn】文集。

(十【shí】八)在“四、业绩成果【guǒ】条【tiáo】件”中,同【tóng】一事项若【ruò】同时符合条件中【zhōng】几【jǐ】个条款,仅认【rèn】可其满【mǎn】足最前面【miàn】的一个条款;同一项【xiàng】目获多个奖项的,仅以最高奖项作为业绩材料【liào】,所提供业绩不【bú】累【lèi】计。

(十九)基层专业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:指县级【jí】(不含)以下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【zuò】的人员。

来自河【hé】北【běi】省客户的评论:熊老师,我虽然一直跟着项目在工地上【shàng】,但是我主要是做物【wù】料采【cǎi】购和人员考核,这【zhè】种情况我该【gāi】评什么专业【yè】啊【ā】,毕业专业也不是【shì】学【xué】的建筑怎么办?中级也需【xū】要答【dá】辩吗【ma】?

本站访客:969职称咨询请扫描 职称咨询请扫描
Copyright @2017-2027 Power by www.18352411525.com
冀ICP备16025205-2号
19932190230
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,点击进入微信添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