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【chuān】省人力资源和【hé】社会保障厅文件 川人社办发〔2018〕122号 四川省【shěng】人力【lì】资【zī】源【yuán】和社会保障【zhàng】厅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【shù】类职业【yè】资格可【kě】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【zhī】 各【gè】市(州)人社局、省直有关单位∶ 为【wéi】贯彻落实省委【wěi】办公厅【tīng】、省政府【fǔ】办【bàn】公厅《关于深化职称制【zhì】度改革的实【shí】 ………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
川人社办发〔2018〕122号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
各市(州)人社局、省直有关单位∶
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【jiàn】》(川【chuān】委办〔2018〕13号【hào】),进【jìn】一步【bù】促【cù】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,减少重复评价,降低社会【huì】用人成本,现就我省【shěng】部分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类职业资格可【kě】聘相应专业技术【shù】职务有关事项通知【zhī】如下【xià】∶
(一)通【tōng】过【guò】国家职业资格评比,取得房地产估价师【shī】、造【zào】价工程师、注【zhù】册城乡规划师、执业【yè】药师、注册【cè】安全工程师、注册核安全工程师、注册验船师、注册计量师【shī】、注【zhù】册测绘师、注册会计师、注【zhù】册消防工程师【shī】、护士执业资格、医师执业资【zī】格【gé】等【děng】13项【xiàng】准入类职业资格(见附件【jiàn】)的人员,用【yòng】人单位可根【gēn】据相关任职【zhí】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和【hé】岗位空【kōng】缺情况【kuàng】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。
(二)根据【jù】我省实际,结合【hé】行业队伍发展需要,取【qǔ】得勘【kān】察设计注册工程【chéng】师、注册建筑【zhù】行业【yè】内所有从业人【rén】才、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(见附件)的人员,符合【hé】《工程技术【shù】人员【yuán】职务试行条例》规定的任职条【tiáo】件的,用【yòng】人单位可根据【jù】工作需【xū】要结合岗位【wèi】空缺【quē】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【shù】职务【wù】。其【qí】中,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【jié】构工程师、一【yī】级【jí】建【jiàn】筑行业内【nèi】所有从业人【rén】才或一级建造【zào】师资格【gé】的人员,可聘任【rèn】工程【chéng】师职务【wù】;对于取得二【èr】级注【zhù】册结构工程师、二级建筑行业内所有【yǒu】从【cóng】业人才或二级【jí】建【jiàn】造师资【zī】格的人员,可聘任技术【shù】员或助理工程师职【zhí】务。
(三)取得出版、计算机【jī】软考【kǎo】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、通信、机动车检测维修、社会工作【zuò】者、银行业、资产评估、房【fáng】地产经纪、公路水运工程【chéng】试验检测、工【gōng】程咨询(投资)、土【tǔ】地【dì】登记代理、税务【wù】、会计、审【shěn】计【jì】、统计、经济【jì】、卫生、翻译等19项水平【píng】评【píng】价类职业资格(见【jiàn】附【fù】件【jiàn】)的人员,用【yòng】人单位可【kě】根据【jù】相【xiàng】关任职条【tiáo】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。
(四)国【guó】务院清理【lǐ】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、企业法【fǎ】律顾问、国际商务【wù】、广告、价【jià】格鉴证、招【zhāo】标、物业管理、管理咨【zī】询等8项资格证书的(见附件)人员【yuán】,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【míng】确【què】规【guī】定【dìng】的,原有职业【yè】资【zī】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职务【wù】的依据【jù】。
(五)用【yòng】人单位是专业【yè】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,对于符合【hé】上述【shù】对应条件的人员,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、岗位任职条件和【hé】聘【pìn】任程【chéng】序,有序开展聘任工作。其他【tā】未对【duì】应的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类职【zhí】业资格按【àn】现【xiàn】行【háng】国家政策【cè】执行。
(六【liù】)相关行业【yè】主管部门要【yào】指导用【yòng】人单位和评【píng】委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【gé】对应工作,加强【qiáng】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才队伍建设,激发人【rén】才创新创造创【chuàng】业活力。
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,由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。
今后,如本【běn】通【tōng】知与国家出台【tái】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【gé】对应关系【xì】新规定不符的【de】,按国家新规定执行。
附件∶四川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9-21
准入类职业资格
资格名称:房地产估价师
文件依据:建房[1995] 147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资格名称:造价工程师
文件依据:人发[1996]77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理工类学历:工程师或经济师
非理工类学历:经济师
资格名称:注册城乡规划师
文件依据:人社部规〔2017〕6号
可聘【pìn】专业技术职【zhí】务: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【shì】行【háng】条例》: 工程师(原注【zhù】册城市规划师【shī】依然有【yǒu】效)
资格名称:执业药师
文件依据:人发[1999] 34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
资格名称:注册安全工程师
文件依据:人发[ 2002 ] 87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资格名称:注册核安全工程师
文件依据:人发[2002 ] 10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资格名称:注册验船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6]8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A级:工程师
B级: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
C级:助理工程师
D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资格名称:注册计量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6]40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资格名称:注册测绘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7] 14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 工程师
资格名称:注册会计师
文件依据:无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会计师或审计师
资格名称:注册消防工程师
文件依据:人社部发[2012]5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一级:工程【chéng】师(是消防安全监测、消防【fáng】设施检测领【lǐng】域申 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【jí】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)
二级:助理工程师
资格名称:护士执业资格
文件依据:
卫生部、人社部令2010年第74号
人发〔2000〕114 号
卫人发〔2001〕164号
可聘【pìn】专业技【jì】术职务【wù】:符合《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 护理初级【jí】(士):护师(初【chū】级)
资格名称:执业医师资格
文件依据:卫人发〔2000〕462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执业医师:医师
执业助理医师:医士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
文件依据:人发[2003]24号
可聘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职务:符合《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【tiáo】例【lì】》: 工程师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
文件依据:人发[2003] 25号
可【kě】聘专业技术【shù】职【zhí】务【wù】: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【wù】试行条例》: 工程师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
文件依据:人发[2003]26号
可聘专业技【jì】术职【zhí】务:符合《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【lì】》: 工【gōng】程师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土木工程师 (港航)
文件依据:人发[2003]27号
可【kě】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【hé】《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职务【wù】试行条例》: 工程【chéng】师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土木工程师 (岩土)
文件依据:人发[2002] 35号
可聘【pìn】专业技术职务【wù】: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【yuán】职务试行条例》: 工【gōng】程师【shī】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【zhù】册【cè】土木工程师【shī】 (水【shuǐ】利【lì】水【shuǐ】电)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5]58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 工程师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环保工程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5]5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【zhí】务【wù】:符合《工程【chéng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职务试行条【tiáo】例》: 工程师【shī】
资格名称: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结构工程师
文件依据:建设[1997] 222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资格名称:注册建筑行业内所有从业人才
文件依据:国务院令第184号 建设部令第167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资格名称:建造师
文件依据:人发〔 2002〕111号 国【guó】人【rén】部发[2004] 1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一级:工程师
二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
资格名称:出版
文件依据:人发〔 2001〕8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初级:助理编辑(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)
中级:编辑(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)
资格名称: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〔 2003〕39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初级: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
中级:工程师
高级:高级工程师
资格名称: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4] 13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工程师
资格名称:通信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6] 10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初级: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
中级:工程师
资格名称:机动车检测维修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6]51号
可聘专【zhuān】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职务试【shì】行条例》:
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:工程师
机动车检测维修士: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
资格名称:社会工作者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[2006] 71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根据岗位聘任相应系列、级别专业技术职务:
助理社会工作师:(初级专业技术资格)
社会工作师:(中级专业技术资格)
资格名称:银行业专业人员
文件依据:人社部发〔2013〕101号
可聘【pìn】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【rén】员职务【wù】试行【háng】条【tiáo】例》: 初级:经济【jì】员或助理经济【jì】师
资格名称:资产评估师(含珠宝专业)
文件依据:人社部规〔2017〕7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经济师
资格名称:房地产经纪
文件依据:人社部发〔2015〕47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房地产经纪人协理:助理经济师
房地产经纪人:经济师
资格名称: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
文件依据:人社部发〔2015〕59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试验检测室:工程师
助理试验检测室:助理工程师
资格名称:工程咨询(投资)
文件依据:人社部发〔2015〕64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经济师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工程师
资格名称:土地登记代理
文件依据:人社部发〔2015〕6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经济师
资格名称:税务师
文件依据:人社部发〔2015〕90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经济师
资格名称:会计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依据:财会〔2000〕11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中级:会计师
初级: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
资格名称:审计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依据:审人发〔2003〕4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中级:审计师
初级:助理审计师或统计员
资格名称:统计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依据:国统字〔1995〕4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中级:统计师
初级: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
资格名称:经济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依据:人职发〔1993〕1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中级:经济师
初级: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
资格名称:卫生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依据:
人发〔2000〕114 号
卫人发〔 2001〕164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中级:主治医【yī】师(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【xué】、全【quán】科医学专【zhuān】业)、 主管药师、主管【guǎn】技师、主【zhǔ】管护师
初级:医师(临【lín】床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全科医学专【zhuān】业)、 药【yào】师、技师【shī】、护师
资格名称:翻译专业技术资格
文件依据:人发〔2003〕21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》:
二级口译、笔译翻译:翻译(中级)
三级口译、笔译翻译:助理翻译(初级)
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
资格名称:质量
文件依据:人发〔 2000〕123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初级: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
中级:工程师
资格名称:企业法律顾问
文件依据:人发〔1997〕26号人发〔1998〕4号
可聘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职【zhí】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【wù】试行条【tiáo】例》: 经【jīng】济师【shī】(仅限于企业聘用)
资格名称:国际商务
文件依据:人发〔2002〕70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
符合《《国际商务专【zhuān】业人员【yuán】职【zhí】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【guó】 际商务【wù】专业人员职业资【zī】格评比实【shí】施办法》:
中级:国际商务师或经济师
初级: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助理经济师
资格名称:广告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〔2007〕11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
广告师:经济师
助理广告师:助理经济师
资格名称:价格鉴证师
文件依据:人发〔1999〕66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经济师
资格名称:招标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〔2007〕63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 经济师
资格名称:物业管理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〔2005〕95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务:符合《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: 经济师
资格名称:管理咨询师
文件依据:国人部发〔2005〕71号
可聘专业技术职【zhí】务【wù】:符【fú】合《经济专业【yè】人员职务试行条【tiáo】例》:经济师 符合《会计【jì】专业职务试【shì】行条例》:会计师【shī】
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: 请问熊老师【shī】,是不【bú】是后续所有【yǒu】级别的职称都需【xū】要【yào】涉【shè】及到社【shè】保的问题,我们【men】县里面今【jīn】年递交材料的时候,专门【mén】开会说社保的问题,现【xiàn】在感觉很【hěn】多人都无法满足的啊!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: 社保【bǎo】是【shì】去【qù】年刚刚颁布的新政策吧!我听【tīng】说,因为【wéi】社保【bǎo】的问题【tí】,已经有人开始【shǐ】反映了,毕竟有【yǒu】人不需要【yào】单位交社保,但是我工作就是本地,这种【zhǒng】咋办?